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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横栏分局手机取证塔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开云官方在线入口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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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9-27 09:58 招标文件详见网页下方附件或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文件网址链接:https://www.chinabidding.cn/zbgg/nUjACN.html 项目概况 中山市公安局横栏分局手机取证塔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SAEC202009-CZ02-T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横栏分局手机取证塔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8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8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公安局横栏分局手机取证塔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台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编号:ZSAEC202009-CZ02-T; (3) 采购项目内容:中山市公安局横栏分局手机取证塔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 5、其他: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至今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开云官方在线入口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开云官方在线入口(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开云官方在线入口二楼政府采购部。 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和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开云官方在线入口(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开云官方在线入口四楼会议室) 自本开云官方在线入口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公安局横栏分局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景帝路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开云官方在线入口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 联系方式:0760-88962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林、范凯婷(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760-88962062 发布人:开云官方在线入口 发布时间:2020 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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